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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    关于做好2024年鞍山职业技术学院“两优一先”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

    作者:组织部 时间:2024-05-23 点击:

    各直属院校党委(总支)、学院各支部:

    为了展示新时代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,树立典型、弘扬正气、振奋精神,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,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,组织开展“两优一先”党内表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。

    一、推荐名额和范围

    各院校按照分配名额(附件1)综合考虑结构和分布等因素,扎实做好“两优一先”推荐工作。本次推荐为等额推荐,全部推荐对象都要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。

    1.两年内曾被表彰过市、市教育工委及本级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、先进基层党组织的,原则上不再纳入推荐范围。

    2.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。推荐对象要向教育教学、实习实训及学生管理等一线教职员工倾斜。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,一般近5年来应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、班子成员未有违纪违法受查处对象。

    二、推荐条件

    1.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: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;自觉遵守党章,理想信念坚定,对党绝对忠诚,坚守初心使命,践行根本宗旨,勇于担当作为,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在工作、学习和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关键时刻冲得上去、危难关头豁得出来,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一流业绩、作出突出贡献;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;师德高尚,甘于奉献,工作业绩突出,教育教学成果显著,受到党员、群众广泛赞誉。

    2.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: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;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,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,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,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,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,为全面振兴新突破做出积极贡献;坚持党的群众路线,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,坚持原则,公道正派,克己奉公,廉洁自律,在党员、群众中有较高威信。

    3.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: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;班子健全、结构优化,按规定时限进行换届选举;“三会一课”、组织生活会、民主评议党员、党员联系服务群众、党员教育管理、党费缴纳、发展党员、报告工作等制度健全完善、务实管用;党建工作有计划、有目标、有检查、有考核,支部工作规范有序;按照要求组织党员开展承诺践诺、志愿服务等活动;党员名册、入党积极分子名册、发展对象名册、党费收缴簿等基本资料齐备;会议材料、组织生活记录、党员档案等档案资料管理规范;能紧密结合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,组织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,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
    三、推荐办法

    本次推荐工作,按党组织隶属关系,采取自下而上、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
    1.逐级推荐。各院校根据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,按照“坚持标准、保证质量、优中选优、群众公认”的原则,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,逐级研究提出拟推荐对象。

    2.组织考察。各院校要对拟推荐对象进行考察、审核档案,多方面听取党员、干部、群众的意见,同时听取本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,召开会议集体研究,择优确定拟表彰对象。

    3.研究确定。各院校在充分酝酿、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的基础上,确定正式推荐对象。推荐对象要在院校所属党组织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
    四、工作要求

    各推荐院校党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,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、条件和程序进行,坚持“谁提名谁负责”、“谁推荐谁负责”,切实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。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,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。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,充分体现先进性、代表性和时代性。严肃工作纪律,杜绝暗箱操作,认真受理群众举报。对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,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资格。

    请各院校将推荐对象的《推荐和审批表》、《推荐汇总表》、表彰对象事迹材料等,于5月31日前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送学院组织部。其中:各类《推荐和审批表》纸质版需双面打印,一式2份,主要领导签字(或加盖名章),加盖党章;各类推荐汇总表纸质版1份,加盖党章;表彰对象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。

    联系人:徐晋驰 17709803040


    中共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
    2024年5月23日